美国当地时间2月13日,林书豪提交了对“林疯狂”商标使用权的申请,而在林书豪申请之前,曾经有两位加利福尼亚人申请过“林疯狂”的商标使用权。但是华盛顿当地律师约什-戈本表示,那两位加利福尼亚人的做法不会奏效,只是浪费时间和钱财。一位名叫安德鲁-斯雷顿的人曾经在2010年购买了“林疯狂”的网站域名。
戈本当时表示,斯雷顿的做法会侵害到尼克斯队的商标使用权,同时也会对林书豪的权益造成侵害。因为正是林书豪的突然爆发才造就了“林疯狂”这个词。戈本表示:“显然,斯雷顿正在打着尼克斯队的牌子销售货物,他应该小心了。”
而现在,为期3个多月的商标争端,终以林书豪获得授权而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