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童装在沙溪某制衣厂被大量假冒,“同款”一件在商场要卖几百元的衣服,在其网店内最便宜仅几十元。记者获悉,今年5月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该案被告人曾某、章某依法作出判决。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专案组调查发现该制衣厂实际所有人是一个名叫曾某的人。自2012年起,曾某和妻子章某招聘多名技术工人在厂内生产制造大量假冒伪劣童装,为了扩大销售渠道,该厂制作了销售网站。短短几个月时间,曾某通过其本人及其妻子的账户收取货款超过140多万元。经过侦查,民警还在离工厂不远处的另一栋楼里发现了仓库。去年7月20日,专案组民警联合市工商部门对该制衣厂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搜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量的2~5岁成品、半成品的童装,款式各异,品牌多样,其中就有假冒某知名品牌的童装,以及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40多台,生产原材料一大批。
警方在取证中发现,曾某生产、销售的童装仅仅改变了其他知名童装品牌注册商标的文字排列、字体及大小写形式,与该品牌注册商标仅有细微差别。如果消费者不注意,很容易被误导。据犯罪嫌疑人曾某供述,2012年上旬,曾某和章某看到童装市场活跃,利润可观,为了增加销量,两人打起假冒其他知名品牌的念头。曾某和章某通过招聘工人,然后网上复制制作样板,再拿到工厂按比例和尺寸仿造,最后通过网上挂卖的形式获取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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