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如果说到“瑶海”,人们会很快联想到这是一个地名。但如果说到“瑶海”牌太阳能热水器,很多人可能并不知晓。 早在2001年7月份,合肥一家太阳能公司就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准备将“瑶海”注册为商标。当时申请的是第11类商标,也就是适用于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抽油烟机等商品或者服务。之后,该公司如愿获得“瑶海”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3年1月28日至2013年1月27日。 虽然商品名头不够响亮,但因为作为地名的瑶海在合肥家喻户晓,昨天,持有“瑶海”商标的这家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因为公司经营上的一些原因,拟以3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该商标。 合肥智多星商标代理公司的戴经理介绍,新《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能注册成商标,除非这个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瑶海”商标还是比较珍贵的,不过他对30万元的叫价是否被市场认可不做评论。
“合肥”是泡沫灭火机 据了解,1982年的《商标法》对于地名注册商标未予以限制,因此形成了数量众多的地名商标。记者昨天调查了解到,包括合肥在内的很多地名都被注册成商标。但是,这些商标的市场表现存在天壤之别。 比如,在总共45类商标中,“瑶海”共被注册成32个类别的商标。其中,瑶海床垫是中国十大品牌床垫,而在餐馆、旅馆、出租车运输等类别上,“瑶海”商标则已失效。在其他多个类别上,“瑶海”商标则找不到对应的商品,成为空壳。 再比如“合肥”,曾一度“代言”香烟,并拥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然而,你也许想不到,“合肥”还是泡沫灭火机商标。不过,在“代言”泡沫灭火机方面,目前也因期满未续展而导致商标失效。
“滨湖”早就遭到抢注 合肥某商标代理公司徐经理介绍,1993年《商标法》修订,虽然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国外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并为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所承继,但是立法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排除在外,并且承认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地名商标注册的大门没有完全关闭,这也导致地名商标被抢注的事例屡见不鲜。记者昨天调查发现,合肥开始打造滨湖新区时,“滨湖”在10个类别的商标就被合肥一家营销策划公司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