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王子林丹,如今却是猪饲料? 据合肥商标注册了解,,“林丹”商标早在1997年已被一家四川公司注册到猪饲料类别。 林丹该不该代言猪饲料?这是“消费奥运冠军”大潮中,相当有趣且引人思考的话题。
代言忌牵强附会
抢注还得“更合理”才行
猪饲料企业为什么会抢注林丹?只有两种可能:其一,企业发现羽毛球赛场上的“超级丹”与其产品之间,有某种天然联系。对普通体育迷来说,饲料企业很可能误读了林丹的一身好肌肉吧?
其二,商标抢注有可能成为一本万利的生意。据了解,有九成抢注商标都成为闲置商标,大多抢注奥运商标的都想通过转让谋利,申请注册费仅为2000元,而好的商标转让费就高达几百万。
无论如何,“林丹”被猪饲料企业抢注仍显得尴尬,因为商标与企业之间,有一段八竿子打不着的距离。不过,“消费奥运冠军”也不能太过盲目——两届跆拳道奥运冠军陈中是万基跆拳道俱乐部成员,而孔府家集团则是万基集团旗下企业。该集团可以非常便利地邀请陈中代言,但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你能想象跆拳道与孔府家酒有什么关联吗?我相信如果请陈中代言,无疑自寻死路。”万基集团酒类事业部总经理刘敏说。
“更高更快更强”,这句话放诸于奥运会冠军商标抢注大潮中非常贴切。不过,还得“更合理”才行,因为牵强附会的代言,失败案例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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